本項目工程將按照國家規范標準的要求,在調試期間對消防系統主要設備進行自檢(包括各類探測器的模擬試驗、模塊的聯動試驗、消防水系統的末端試驗、屋頂層末端消火栓水壓試驗、風機風量試運行試驗等),試驗結束填寫調試報告,報公司質量管理部門復核。
公司質量管理部門復核后提交業主、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等部門審核,對消防系統進行驗收。由我公司質量管理部門、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及施工現場項目部成員配合業主及各部門技術人員,在驗收前對安裝的消防系統進行以下各項檢測試驗,以達到消防驗收的要求。
1. 消防用電設備電源的自動切換裝置,應進行3次切換試驗,每次試驗均應正常。
2. 火災報警控制器安裝數量全部檢測,試驗時每個功能應重復1-2次,被試驗控制器的功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火災報警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中的功能要求。
3. 各類感煙、感溫探測器利用加煙器或加溫設備對安裝的探測器進行模擬火災響應試驗和故障報警試驗,探測器的試驗均應正常。
4. 室內消火栓系統的功能檢測:應使用專用壓力計在水壓力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條件下進行試驗,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4.1 工作泵、備用泵轉換運行1-3次;
4.2 消防控制室內操作啟、停泵1-3次;
4.3 對消火栓處操作啟泵按鈕進行全部試驗;
4.4 以上控制功能應正常、消火栓系統壓力正常,信號應正確反饋。
5.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檢測,應在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的條件下,檢測下列控制功能;
5.1 工作泵與備用泵轉換運行1-3次;
5.2 消防控制室內操作泵、停泵1-3次;
5.3水流示器、閘閥關閉器及電動閥等按實際安裝數量及各分區進行末端放水試驗。
5.4 上述控制功能,信號均應能正常反饋。
6. 電動防火門、防火卷簾的檢測,應按實際安裝數量進行聯動控制功能試驗,其控制功能、信號均應正常。
7. 通風空調和防排煙設備(包括風機和防火閥)的檢測,應按實際安裝數量檢測聯動控制設備,其控制功能、信號均應正常。
8. 風管驗收過程應使各防火閥、調節閥開到最理想狀態,風機運行后進行風管漏風、漏光試驗。
9. 消防電梯的檢驗應進行1-2次人工控制和自動控制功能檢驗,其控制功能、信號均應正常。
10. 火災事故廣播設備的檢驗,應按實際安裝數量及分區進行下列功能檢驗:
10.1 在消防控制室選層廣播;
10.2 共用的揚聲器強行切換試驗;
10.3 備用擴音機控制功能試驗;
10.4 上述控制功能應正常,語音應清楚。
11. 消防通訊設備的檢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11.1 消防控制室與設備間所設的對講電話進行1-3次通話試驗;
11.2 電話插孔按實際安裝數量進行通話試驗;
11.3 上述功能應正常,語音應清楚。